为缓解我县秸秆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秸秆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秸秆管理工作;
2、男性公民,年龄为18--35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4、户籍为依安县非农业户籍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人员;
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考试与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知识。满分为100分(理论知识80分,钢楷1篇60字书写占20分)。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出题。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成绩在县农业局公示3个工作日。
2、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农业局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由县农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满足上述条件后,同等条件下有农业工作经历的优先予以聘用。
3、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县农业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及义务
1、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1年,到期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月工资1500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配发制式服装、装备。
3、用人单位负责为劳动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4、聘用人员应遵守单位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对严重违反纪律规定者,用人单位可做出终止合同、辞退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8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农业局办公室(原老法院东门进三楼);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50元。
4、联系人:赵 越 电话:13349421166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农业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