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公务员选调公告
来源: 阅读:5037 次 日期:2018-01-30 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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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20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肥东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县内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县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省、市设在我县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月29日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dong.gov.cn/)、肥东纪检监察网(http://www.fdxjw.gov.cn/)、肥东先锋网(http://fd.ahxf.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肥东县店埠镇太子山路和包公大道交口),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6:00。报考人员须从网上下载如实填写并经单位同意盖章的《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肥东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务员办联合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开考职位核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4.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2月5日至2月6日到县纪委干部监督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十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肥东纪检监察网、肥东先锋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与选调计划数1.2:1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表(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肥东纪检监察网、肥东先锋网、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查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

报考咨询电话:0551-67755627、67724912、67729941

监督举报电话:0551-67722110

 

中共肥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肥东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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