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维护开发区经济建设,经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招录派遣制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招录的人员为文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开展相关工作,由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文员,数量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统计学类、经济类、数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专业;
6、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17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 31日
9:30-16:30
2、报名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开发区管委会11楼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籍认证(需提供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三份)。
(二)资格审查
由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
(三)组织招聘考试
1、面试
(1).根据报名人数按不低于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确定拟录入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招录人选。拟录入人员成绩不能低于60分。
(四)体检
由派遣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录用
对经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公示7天,接受监督,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补缺。
(七)招聘工作由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全程监督。
招聘联系电话:02425373790
招聘监督电话:02425373901
沈阳铁西区(开发区)统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