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1月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4.2012年1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者将《应聘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等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mtzhb@szgm.gov.cn(邮件标题和文件格式统一为xxx(姓名)应聘马田办事处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报名表及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联系人:麦泳强,联系电话:29428367
(时间为9:00-12:00,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21382506。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田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马田组织人事办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