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5】61号)及《2015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工作补充通知》(阜人社【2015】120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参加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考试未聘退伍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已报名参加2015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考试未被聘用后从阜新市应征入伍服满2年义务兵役且服现役期间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伍人员。虽参加考试但入伍后因被选取为士官等原因继续留在部队服役的人员除外。
二、 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可在阜新市人力资源网门户网站(http://www.lnfx.lss.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须下载《2015年参加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考试未聘退伍人员定向招聘报表名》(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后,持身份证、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具的入伍证明、县(区)民政部门开具的退伍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进行报名并现场照相。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7日至1月18日共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四)报名地点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新市中华路东段市人力资源大厦)侧四楼会议室。
(五)应聘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三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现场进行实时公布。报名结束后,当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允许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剂报名,调剂后仍不足1:2比例的,暂时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待整个考试结束后再根据总成绩进行调剂。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科目。
笔试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内容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
2、面试方式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面试加试,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面试加试,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该岗位如无递补人员,则从面试合格的所有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面试加试,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报名时暂时取消或削减的岗位按照以上方法进行递补调剂。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阜新市委组织部 0418-2508178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