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调教师姓名: 年 月 日
基础分 | 2009-2011年年度考核合格者 | 分值 | 考核得分 | |
60分 | ||||
计分 | 1 | 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计1分。 | 3 | |
2 | 受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县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分别按13分、11分、9分、7分计分,受国家、省、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分别按11分、9分、7分、5分计分(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 13 | ||
3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优质课比赛获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11分、9分、7分计分;获地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9分、7分、5分计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7分、5分、3分计分。(同次比赛活动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 11 | ||
4 | 被评为国家、省、地、县的骨干教师分别按13分、11分、9分、7分计分。 | 13 | ||
合计 | 100分 |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