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沭阳县新闻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专业不限,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在读有学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
⑶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党政纪处分的;
⑷考生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组织,沭阳县委宣传部配合,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沭阳发布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沭阳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0527—83597357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月29日9∶00-2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 1月29日9∶00- 2月7日20∶00;
缴费时间: 2018年1月29日9∶00- 2月8 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沭阳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宣传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9: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12日—2月14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四)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两个阶段(两个阶段中间考生休息十分钟):第一阶段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第二阶段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新闻采编岗位侧重新闻写作,进行现场新闻模拟采写;新媒体岗位侧重新媒体编辑和策划,进行命题发布),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履职能力考核
报考新闻采编岗位的考生有相应作品在中央重点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的另外加分。其中在《人民日报》上独立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加10分,合作稿件每篇加5分;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上独立发表的新闻报道每篇加6分,合作稿件每篇加3分。总加分不超过50分(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发表作品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将《发表作品登记表》和发表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当天带到考场现场上交审核)。
考生笔试两个阶段的成绩分别不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考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考生笔试第一阶段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第二阶段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与履职能力考核成绩的合成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沭阳县人社局会县委宣传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公告及沭阳发布公众号),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年以上的新闻、宣传或新媒体工作经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花乡沭阳网、沭阳发布上公布。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根据笔试两个阶段的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花乡沭阳网和沭阳发布上公布。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宣传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沭阳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和沭阳发布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县批准后由沭阳县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沭阳县新闻中心考核合格后报沭阳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97357(沭阳县委宣传部)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7-88325795(沭阳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