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应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省内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省外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逢周六、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11楼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或2158348682@qq.com(电子邮件报名)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2)网上报名
请将上述现场报名提供材料扫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报名表须填写发送,不能扫描)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考岗位”发送至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邮箱2158348682@qq.com,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以受理。网上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之前,需补交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 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下旬在医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体考核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七、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经院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体检,体检合格,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兑现工资待遇。
八、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老师 、许老师、冯老师
(二)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三)医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邮编570203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