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34号),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各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过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专业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三、报名方式
2018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25日。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 2018年1月24日至1月26日。
2.网上报名后,各单位(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含报名表两份,单位审核并盖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本人近3月内同底免冠2寸冲洗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到所在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网上报名选择区直考点的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到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三楼)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考生)就地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4.各考点具体确认地点为:
(1)区直考点: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三楼),联系电话:(0951)8508812、8508806。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4)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原人才交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953-2033664。
(5)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20。
(6)固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2662805。
(三)网上缴费
1.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2.现场确认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二)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区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及网址: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5099130、5099131。
自治区医药卫生学会管理办公室:(0951)8508812、8508806。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与老干部处:(0951)5054491。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xpta.gov.cn
宁夏卫生计生网网址:http://www.nxws.gov.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