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肇庆市高要区新闻中心招聘人员体检通知
来源: 阅读:1474 次 日期:2018-01-13 13: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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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入围体检考生:

根据《肇庆市高要区新闻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这次考试入围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各入围体检的考生请于当天早上8:30前到达肇庆市高要区新闻中心报到。

二、 体检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大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对证件携带不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须于2018年1月16日前书面报告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体检;未经批准延期又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已怀孕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本人延期体检的书面报告和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送达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7、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带队医务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医务人员管理。除特殊情况经主管医生和人社局带队负责人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所有项目检查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并将体检表交回医务工作人员,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考生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对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我局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复查要求必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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