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寒假大学生到渭南市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阅读:6732 次 日期:2018-01-08 0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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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公司、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17〕1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遴选: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

学生见习:2018年1月22日—2018年3月2日

二、遴选原则与条件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主要遴选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主要对象为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临渭籍在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三、活动安排

(一)岗位数量

本次见习活动拟遴选60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临渭区2018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高校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18年1月12日前交至团区委办公室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团区委负责汇总并组织开展遴选工作,于2018年1月19日前向区人社局、财政局提供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三)动员与报到

见习工作开展前,团区委负责组织召开见习动员会,对见习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安排。动员结束后,见习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意外伤害保险单据、报名审查表、见习分配文件等有效证件和资料到见习单位报到,开展见习工作。

(四)走访检查与考核评定

见习期间,团区委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见习单位开展走访检查,了解大学生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大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并由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五)总结备案与意见反馈

见习工作结束时,由团区委会同区人社局负责听取见习大学生和见习单位意见建议,为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颁发证书。对大学生报名表、见习分配文件、见习工作总结报告、见习考核表等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备案后装袋密封,由大学生自行带回并反馈所在院校。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团区委负责做好见习大学生见习报名、资格审查、报名遴选和通知报到、见习鉴定、证书发放等工作,在大学生见习期间组织一次主题实践活动,邀请媒体对见习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会同区人社局制定见习分配方案。区人社局负责见习学生备案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为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000元/人),做好见习活动经费保障工作。区信息办负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活动专栏,配合团区委做好报名情况汇总工作。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所学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

(二)严格见习纪律。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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