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精神,现研工部、学工部面向我校非2018届的全日制研究生招聘2018年兼职辅导员200余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非2018届毕业生;
2.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同时受聘助教或助管岗位;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聘用程序
1.应聘研究生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核,于1月9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研工部报名,并将《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ygb@xjtu.edu.cn。
2.研工部、学工部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研究生进行初步筛选,在尊重应聘者报名志愿的前提下,以各用人单位拟聘人数的1.5倍分派至各单位进行进一步选聘。
3.各用人单位对应聘研究生组织集中面试,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已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非毕业生,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应聘者,聘用程序可从简。
4.应聘研究生拟录用后,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研工部,经研工部终审后,于网站公示至少三天。
5.下学期初,拟聘用兼职辅导员前往a202与研工部签订协议书,正式派至用人单位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
1.应聘研究生需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拟聘用名单将通报导师,若导师不同意,不允许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2.每位兼职辅导员每天至少工作2小时,每周至少6天,累计至少18小时,每学年至少10个月,应聘研究生能够合理调配学习、科研与工作时间,以保证学习和兼职工作的有序进行(原则上能够工作至少一年)。
3.博士研究生标准岗位津贴1300元/月;硕士研究生标准岗位津贴1100元/月。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学期不超过5个月。前4个月的津贴,依据工作日志及综合表现,按标准津贴的80%发放;最后一个月的津贴,依据学期考核结果,发放当月应发金额和补发前期差额。学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津贴上浮20%;良好比例不超过60%,享受标准津贴;考核一般者,津贴下沉20%,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并取消继续聘任资格。
4.研究生应聘上岗后,需参加研工部、学工部进行的统一培训,要按照学校规定与聘用协议,认真工作,诚实守信,接受锻炼、做出贡献、增长才干,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学院兼职辅导员联系人:高健雪 联系电话:82665872
书院兼职辅导员联系人:魏 波 联系电话:82664987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