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现将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对应聘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的人员,分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是: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3000291-3000301)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管理岗位(岗位代码300030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两种测试方式时间均为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评定、公布。
试讲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思维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效果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的比例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6日进行。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专业测试报到时间、考试时间以专业测试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
3.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分不同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照40%和60%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确定该岗位测试最低分数线,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统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院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水利厅审查,报省人社厅审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学院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7316826、62128077
监督电话:0551-67316828、6212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