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市德庆县县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337 次 日期:2017-12-29 16: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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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组织县直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德庆县县直5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45个岗位共招聘87名工作人员(详见《德庆县2017年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月12日至2000年1月12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确有需要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2日之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出具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详见报考指南),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2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德庆县2017年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并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1月10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章。本次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各职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3)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见附件5、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现场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8日后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deqing.gd.cn/)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58-7732118、0758-7732172 。

四、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两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2)b类:为非a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09:30--11:00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deqing.gd.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qing.gd.cn/)公布。

4、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deqing.gd.cn/)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办理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qing.gd.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7)。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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