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山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4、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条件和分值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加分:
1、2015年至2017年期间服役期满的退伍军人,总成绩加0.5分;
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退伍军人,总成绩加2分,二等功及以上总成绩加4分。
三、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职位名称 | 职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专职消防队员A | 101 | 11 | 男 | 不限 | 高中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以上) | 18-35 周岁 | 无 |
专职消防队员B | 102 | 4 | 男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20-45 周岁 | 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 |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8日(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南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沿涌东路3号,联系电话:87219877)。
(三)考生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并按要求填写《南山镇2018年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见附件2),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考试资格审查
由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递交的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南山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以及若被聘用后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南山镇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评分标准按《男子1000米测试评分标准表》执行(附件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专职消防队员与南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80%发放。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按我镇机关初级辅助服务雇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另设服务年限奖励金,五年为一个周期,每连续服务满一个周期的一次性发放25,000元奖励金。
九、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