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盘锦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29人公告
来源: 阅读:1006 次 日期:2017-12-27 1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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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全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兴海街道周边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公卫医师、药剂师、影像医师、检验师和护士,共计29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满足相关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护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以上需提供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12月31日(8:30-16:30)

报名地址:区卫计局226室(瀚新小区东侧天龙药业院内)

联系人:郭杰

联系电话:0427-2998326 18642768825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且不得参加兴隆台区举办的任何考试。

(三)考评办法

1、医师类应聘者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根据工作阅历及经验择优录取。

2、护理类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与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一般医疗机构执行。

兴隆台区人社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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