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安徽省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方向:煤田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水文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勘探、岩土工程地质、煤矿开采与安全、矿区生态环境、土木工程等。欢迎国内外博士毕业人员积极应聘。
一、工作期限
两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富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业绩突出;
4.申请者必须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应聘材料
1.《进站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上填报、打印,带编号);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五份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即为一份完整的“博士后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请于2018年8月底以前寄到或送到宿州学院人事处。(另: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四、招聘待遇
1.学校为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提供:(1)岗位绩效工资或协议工资。其中,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的,岗位工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绩效工资参照校内同类同等人员标准执行;(2)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按照《宿州学院特殊人才考核与津贴发放办法》(校字〔2015〕69号),经考核合格,享受每年1.2万元校内博士津贴;(3)若博士后与配偶两地分居,学校为其提供生活补贴1000元/月;(4)学校统一安排住房。若无可调配房源,学校按800元/月标准提供租房补贴(随工资发放);(5)医疗待遇按照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6)出站后,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在学校当年人才招聘中将予以优先考虑,待遇按学校当年人才招聘政策执行。
2.学校为所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博士后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人。
3.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校字〔2014〕19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良
电 话:0557-2871500
e-mail:szxyrsc@163.com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逸夫楼a楼419室)
邮 编:234000
宿州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