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2018年教师资格考试在我省的考区分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和各市(区)考区。
全省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统一在西安考区报考。
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设在校内。笔试考区分为考区1和考区2,本校全日制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1报考,本校全日制非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2报考。面试考区分为考区1、考区2和考区3,本校全日制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1报考,本校全日制非免费师范在校生在考区2报考,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面试在考区3报考。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属考区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市(区)考区报考。
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一)报名流程: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二)网上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19日18∶00;
审核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20日18∶00;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至2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ntce.cn。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笔试安排见附件1,笔试科目见附件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四)试卷申报及领取时间
(八)各考区要按要求做好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工作。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