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阅读:5138 次 日期:2017-12-25 09: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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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有关学校:

2017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16〕264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17〕161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8日。

请各地各单位登陆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gov.cn)或汕头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将本区县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区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县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8年1月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教育局联系人:周玲;联系电话:88860160。

附件:下载

1.2017年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汕头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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