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2017年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公告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 阅读:1607 次 日期:2017-12-24 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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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永德高中教育优质发展,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提高高中办学质量,打造永德“沿边教育”品牌。根据《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援建边疆帮扶永德实施办法(试行)〉和〈永德县聘请医疗卫生人才援建边疆帮扶永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办发﹝2017﹞204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请一批中东部发达地区已退休的普通高中教育人才援建帮扶永德县高中教育。现就有关聘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师德为先、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责、权、利相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聘请岗位及条件

(一)聘请岗位

永德县一中校级负责人岗位1名,高中专任教师岗位9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教师各1名),共计10名。

(二)聘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边疆教育事业。

2.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永德县一中校级负责人应聘要求:近五年内退休,退休前在当地县(区)及其以上的“示范性高完中”担任校长或副校长达5年及其以上;高中专任教师应聘要求:近五年内退休,退休前在当地县(区)以上“示范性高完中”任过不少于三届高三级毕业班教学,成绩优秀,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3.在教育领先的中东部地区从事过高中教育,现已退休,职称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者,并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聘期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2018年2月至8月为试用聘用期,2018年9月开始为正式聘用期。聘用协议为一聘3年,续聘为一年一聘,聘用期限最长为5年。

(二)聘期待遇

1.永德县一中校级负责人待遇:一是援建帮扶期间,按月支付报酬,每月给予援建帮扶人员报酬2万元人民币(保底薪金1.5万元、目标绩效考核0.5万元);二是援建帮扶期间,参与学校所分管年级高考奖分成;三是在援建帮扶期间,为援建帮扶人员提供1套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无偿使用,并配置必要的生活用具;四是援建帮扶期间,为其购买一份保额2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购买同等额度保险;五是每年给予援建帮扶人员核定学习探亲往返交通费补助1万元人民币(凭票报销)。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同等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六是每年派援建帮扶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国内中东部地区学校次数不少于3次。派出学习考察期间,交通费凭票报销,学习考察学校由援建帮扶人员自己申请;七是为援建帮扶人员提供当地同等干部医疗待遇,每年安排一次体检。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同等医疗待遇。

2.高中专任教师待遇:一是援建帮扶期间,按月支付报酬,每月给予每名正高级教师报酬2万元人民币(保底薪金1.5万元、目标绩效考核0.5万元),每月给予每名高级教师报酬1.5万元人民币(保底薪金1万元、目标绩效考核0.5万元);二是援建帮扶期间,参与学校所教年级高考奖分成;三是在援建帮扶期间,为援建帮扶人员提供1套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无偿使用,并配置必要的生活用具;四是援建帮扶期间,为其购买一份保额2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购买同等额度保险;五是每年给予援建帮扶人员核定往返交通费补助1万元人民币(凭票报销)。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同等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六是为援建帮扶人员提供当地同等干部医疗待遇,每年安排一次体检。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给予同等医疗待遇。

3.试用聘用期待遇只给予保底薪金部分,绩效奖励从正式聘用开始执行。

3.所涉经费由县级财政统一保障。

四、聘期任务及考核

(一)聘期任务

1.永德县一中校级负责人工作任务:一是在永德县一中服务3—5年,承担校长顾问或名誉校长工作;二是保持永德县一中教育教学成绩在临沧市内八县(区)一中第二位。保持永德县一中各项教育教学成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聘期内促进永德县一中晋升为省一级二等完中;三是引领提升永德县一中校级班子管理理念和办学水平;四是防范自身安全,确保身心健康。

2.专任教师工作任务:一是在永德服务3—5年;二是承担一线教学工作和担任教研组组长,每周课时不少于6节;三是每月教学成绩在年级组平行班中居前2名;四是引领提升所在年级教师教育教学理念;五是防范自身安全,确保身心健康。

(二)管理考核

1.聘请人员实行由永德县一中统一管理。

2.考核分为学年考核和聘期考核,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核,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学校根据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含试用聘用期考核)。

3.考核结果运用:当年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校长、教师予以解除聘用协议,并扣除绩效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止。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应聘者请仔细阅读临沧市永德县县情简介(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布的联系邮箱,未填写报名登记表的视作未报名,未填写清楚的视为不符合条件,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将表格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报名邮箱:ydxjyjrs@163.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退休文件、退休前任职或任教经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近一个月内个人健康体检证明材料复印件。配偶到援建地共同居住的,一并提交配偶本人身份证及健康体检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统一指定的报名邮箱(同上),必须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职位。

2.咨询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883—5214727。

聂老师,电话:0883—5214727。

通信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教育局

邮 编:677600

六、资格审核

由县聘请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定符合应聘条件的,由县聘请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附件:

1.临沧市永德县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岗位报名审批表

2.临沧市永德县县情简介

永德县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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