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2018年度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辅导员岗位24个。具体岗位分布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1. 负责学生思想教育。
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2. 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
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 负责学生班学风建设。
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 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3. 所有通知均为系统群发短信,收到短信后按提示及时确认;
4.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拟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聘用单位的考察试用。
6. 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7. 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和报到(到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 本次招聘到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对于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9. 新聘人员首聘期3年,聘期内与同岗位类型现有人员同工同酬,享受职务职级晋升和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电 话:029-81891773
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c.xidian.edu.cn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