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本区公办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学科)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其他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
1.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考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的除外,报考财务岗位的须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或会计教师资格)。
(二)社会人员
1.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后出生)。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考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的除外,报考财务岗位的须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或会计教师资格)。
报考除财务、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外的其他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等)。
2.研究生学历。
3.我区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以及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职教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2018年1月4-5日):考生须在网上进行预报名。网址为:https://gdfsssjy.mikecrm.com/nv3V1T
2.现场报名确认(2018年1月6日):在网上进行过预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午8:30至下午5:00),到指定报名地点(见附件3)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确认,未经现场报名确认的,报名无效(不接受邮寄资料,可委托代办)。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6年、2017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5.个人简历(含大学成绩表);
6.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最迟必须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报考财务岗位的须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或会计教师资格证)。
社会人员报考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5.教师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的须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证或会计教师资格证);
6.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三水区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以及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职教师,需提供校长签名的学校工作证明。
(二)资格初审(2018年1月6日)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笔试(2018年1月13日)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招录岗位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4N+1)的比例(N代表招录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当中递补面试对象。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教育信息港”(http://www.gdssjy.cn/)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2018年1月20日)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钢琴和自选特长表演);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专业试(色彩和素描);应聘体育教师的另加专业试(200米跑、篮球或足球技能、立定跳远)。报考财务岗位的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分和面试分按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教育信息港”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教育信息港”网站上公布。体检必须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同时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教育信息港”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擅自毁约拒绝办理入职手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将由其个人承担。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已经在我区赴高校设点招聘中通过考试并入围体检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否则按不诚信应聘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报考并成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的,均视为服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分配。
(六)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中,凡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三水区临聘教师库,今后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应聘。
联系人:吴老师、肖老师;电话:0757-87701328。
附件:
1.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学科)需求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