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沭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见附件2)为准。其他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⒍本科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在读有学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
⑶受过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
⑷考生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不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台大楼一楼)。
咨询电话:0527-83595162(县人社局)0527-83594201(县住建局)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从花乡沭阳网下载)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⑴沭阳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⑵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⑶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
⑷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⑸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沭阳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0527-83595162联系。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地点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5日。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沭阳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面试由沭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花乡沭阳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沭阳县人社局会同县住建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开始后,沭阳县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沭阳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7-88325795(沭阳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附件:⒈《岗位简介表》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