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禅城区人才研究所公开招聘人才研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人员
佛山市禅城区人才研究所人才研究员2名。
二、招录范围
面向社会。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月3日至2000年1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五)从事人力资源或人才管理工作满3年。
(六)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1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禅城区委组织部(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618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07702,邮编:52800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持以下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招录单位报名:①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的复印件;③体现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④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海外留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一般采用现场报名形式,由他人代报名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市报名的请于2018年1月8日前(以邮件收到邮戳时间为准)将相关材料寄至报名地址。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仅需邮寄复印件,原件待考试前进行核实。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中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经历,并提供工作的起始时间及工作性质等内容的单位证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
禅城区委组织部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及格分数线。
(一)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对人才工作的综合理解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统一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网(http://zzb.chancheng.gov.cn/)、“禅城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不及格的,不得列为体检人选。根据笔试及面试合格结果,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八、组织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到单位了解情况、实操考评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了解人选的综合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网站、“禅城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本次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及正式入职工资按相关标准执行。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