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阅读:1114 次 日期:2017-12-09 14: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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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人才紧缺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拟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1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金平区新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鮀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区卫计局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即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5、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及岗位薪酬待遇

(一)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由省级财政补助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

(二)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三)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共3天),上午0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二楼报名处)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2017年金平区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发放准考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六楼610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017年金平区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为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考试内容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及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将提前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公布具体笔试时间,报考者须自行留意网站有关通知,地点以准考证背面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以客观题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三)体检费由本人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发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选公示

对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汕头市金平区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公开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4-86738610、86738611。

附件:

1、《2017年金平区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7年金平区公开考核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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