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定涿州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939 次 日期:2017-11-27 1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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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针对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公开招聘部分乡镇事业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孙庄乡3名,义和庄镇2名,豆庄镇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参加了2017年8月26日涿州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未被聘用且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

已参加过体检但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

考生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综合素质:

(一)普通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二)热爱乡镇基层工作,能够扎根基层,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 下同),下载《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发至电子邮箱zhgbk2017@163.com,同时,将本人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拍照一并上传。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结合报名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资格审查。

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接到通知后,须在2017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小二寸同版蓝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涿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地址:涿州市范阳西路115号市委三楼301室,联系电话0312-6671027),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后,2017年12 月8日前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日期定于2017年12月16日进行。入闱考生于2017年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到涿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领取《面试准考证》,按照《面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参加面试。

面试委托具有面试资质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有关规定现场进行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张贴面试成绩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017年12月18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注意事项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付),于12月25日前,将体检报告交涿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六)考核

(一)坚持本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由用人单位填写《涿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涿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涿州市委组织部审批,之后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未上交体检报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规定执行。

(三)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2—6671027

监督举报电话:0312—3712380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涿州市公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中共涿州市委组织部

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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