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含医疗岗)公告
来源: 阅读:1170 次 日期:2017-11-10 16: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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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和资格条件见《2017年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11月9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http://www.ayx.gov.cn )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8日9:00—11月22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程序: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进入“2017年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XX类)要求的,专业类别参照“2016年国家 专业目录”或“2016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类别划分”执行。报名申请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县人事考试中心会同招聘主管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查询时间:2017年11月19日9:00—11月23日12:00。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19日9:00—11月23日16:00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8:00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与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同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1.县属事业单位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上午。

8:00—9:40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2.县职业中专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新课程理论等内容)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上午。

8:00—9:40公共基础知识;10:10—11:50教育理论。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7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笔试成绩于2017年12月10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网上公布。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2017年12月10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其它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4日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予以公布。

1.面试方式

(1)县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县职业中专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六)考试总成绩

1.县属事业单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县职业中专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县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县职业中专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执行。

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招聘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在聘期的五年内不得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72—5917477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委宣传部咨询电话:0372—511003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政府办咨询电话:0372—511990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法制办咨询电话:0372—5983238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金融办咨询电话:0372—590206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工商质监局咨询电话:0372—2533056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食药监局咨询电话:0372—365253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国土局咨询电话:0372—2251019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城管局咨询电话:0372—2135990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72—2689906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2—5961615

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日内拨打(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与原公告《2017年安阳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公告为准。给广大应聘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1.2017年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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