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根据《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2017年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环节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按照公告规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由市司法局党委结合各岗位笔试情况确定。在开展笔试环节工作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党委结合各岗位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8分。
二、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遴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遴选计划数3倍的范围内)。
同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3:1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规则,现将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7年11月15日14:00-18:00。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进入面试区域和候考室。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司法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昭阳区迎丰路61号)。
(三)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考官组成。面试工作由昭通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昭通市司法局4人及昭通市司法局以外的3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由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
3.考官回避。考官坚持回避原则,一是利害关系的回避,即: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考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其他人员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况。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和核分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该考官符合回避条件必须回避。
4.考官监督。在考官抽取、考官封闭和考官面试过程等各个环节,均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纪律要求。(详见附件2)
2.为确保面试及后续的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体检等遴选程序的正常开展,保证遴选单位和考生之间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按时参加各遴选程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遴选程序。
附件:
1.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统计表(下载)
2.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纪律要求(下载)
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