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2017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155 次 日期:2017-11-02 15: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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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综管中心)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综管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二级事业单位,是具有综合管理职能的事业法人。综管中心主要承担中央防汛抗旱物资武汉仓库的仓储管理;负责长江防汛机动抢险队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以及水利建设工程造价等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稽察业务;负责长江流域及全委系统血防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组织开展有关经营活动;承担政策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岗 位

描 述

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学位

其它

1

财务管理

专业技术岗

从事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1

会计学、财务管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本科、硕士均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

水利工程管理

专业技术岗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1

地理信息科学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

政策法律

专业技术岗

从事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1

法律类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放宽至37周岁(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17日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和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发布。

七、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017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17时前,应聘者可登陆长江委信息网(news.cjw.net)、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 )、中国水利教育网(www.cahee.org.cn),按要求填写《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cjwzgzx@sina.com。

报名时一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由综管中心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或公告初审合格人员。经资格审查,如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人员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2017年11月24日14: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人:郭成立;联系电话:027-82828640,027-82828405;市内有公汽24、808、543 、地铁3号线等到赵家条站下车即可)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长江委综合管理中心考试准考证》为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执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由综管中心在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30前通知,面试时间为11月26日。

面试设主考官1人,由用人单位领导担任;考官7人,由用人单位部门领导及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25分钟。

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4、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综管中心承担。

5、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工作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考核时间为2017年12月上旬。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以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综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和长江委人事劳动网公示7-15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综合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中旬。

受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首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管理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 027-82828469

联 系 人:刘家栋

Email: cjwzgzx@sina.com

九、监督、回避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 027-82926216

长江委综管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85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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