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12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招考办意见,报考遵义市定向服务满两年的“基层服务项目”职位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满两年基层服务的材料相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再到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最后,持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其他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县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进行初审;
2、初审后,到市(州)“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核;
3、资格复核后,持市(州)“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到所报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其余事项不变
遵义市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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