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承德丰宁县综治中心招录公告
来源: 阅读:771 次 日期:2017-10-28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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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综治办要求,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平台综治视联网已建成,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综治信息化平台、综治视联网、雪亮工程平台进行实战化应用、日常管理维护及指导乡、村两级综治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经请示县政府批准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县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12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今年先招录4名,待明年全县“雪亮工程”建成完工后再招录8名。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元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金山 县监察局局长

孙仕林 县财政局局长

何万洪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鲍海坤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成 员: 杲明杰 县监察局副局长

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东杰 县财政监督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何万洪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杲明杰 县监察局副局长

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鲍海鲲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二、招录岗位条件

1、招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4名。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综治工作,遵守保密纪律,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3、具有信息技术专业、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实际操作经验优先。

三、考录程序

通过笔试录取。

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按考试成绩通知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至额满。

四、身份和工资待遇

1.工资暂定基础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逐年调整工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五、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综治办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被招录人员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综治办负责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管理。

3.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综治办的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如招录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此招录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丰宁满族自治县 丰宁满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丰宁满族自治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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