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家庄行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二批)
来源: 阅读:867 次 日期:2017-10-26 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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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的意见》的会议精神要求,为满足园区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10名。录用人员需服从单位调剂,园区将根据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分配到相关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名单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具备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日)。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未满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通过“诺亚招聘网”(www.hebjob.com)、行唐县人民政府网(www.xingtang.gov.cn/)、“行唐发布”微信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诺亚招聘网”填写报考信息。

(二)报名

1、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17:00,考生可登录“诺亚招聘网”进行报名。考试机构对网上报名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截止11月01日15:00。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真实性负责,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或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关于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是否一致,请参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版)》(附件1)。

(三)笔试

1、11月4日,考生可登陆“诺亚招聘网”,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初步定为11月5日上午,实际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本次委托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通过“诺亚招聘网”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考生可于2017年11月8日前通过“诺亚招聘网”查询。

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为准。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五)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分别计算,考试总成绩在“诺亚招聘网”公示。

(六)体检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综合成绩依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2017版(试行)》有关规定及有关岗位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录用未报道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诺亚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开发区签订劳动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任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开发区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由开发区进行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或调剂后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深化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招聘人员与开发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招聘人员档案委托县人才开发交流中心管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为严肃工作纪律,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考生在招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4、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河北行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5095745 0311-85095722

监督电话: 0311-80663037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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