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艺术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文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22个公益性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有文化厅直属新疆艺术剧院、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自治区文化馆、自治区博物馆、新疆龟兹研究院等5家事业单位,共有招聘岗位5个,计划招聘7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现役军人;
7.曾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社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艺术类岗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办公楼一楼大厅(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2号)。联系人:解凡(0991-880869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和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文化艺术学校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新疆文化网发布的最新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注意事项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艺术类岗位分为专业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专业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报名成功但放弃考试的,成绩按0分计算。
1.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类岗位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由自治区人社厅和文化厅随机抽取专家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运用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岗位排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自治区人社厅网、新疆文化网进行公布。
(2)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相应比例折合计算。面试题由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拟制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人社厅和文化厅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艺术类岗位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社厅网、新疆文化网公布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新疆文化网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办公室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文化厅及用人单位派出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人员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社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须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文化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实施,由自治区文化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8808309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文化厅在自治区人社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社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文化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艺术类岗位一览表
自治区文化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