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开招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根据《凤冈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及形式
公开招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成立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考务办公室(下以简称考务办),具体负责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
二、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及方式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
1、结构化面试岗位:财会1个岗位;
2、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临床、护理、中医、药剂、影像、预防医学、检验、公共卫生、麻醉、口腔10个岗位。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报考县人民医院财会岗位的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2、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临床、护理、中医、药剂、影像、预防医学、检验、公共卫生、麻醉、口腔岗位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问答和模拟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
(三)评分方式:计分员将各位考官评分(取小数点后1位)登录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表中,然后在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出该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务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考官组
每个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技能测试考官原则上由县招考办抽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部分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到取得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财会岗位的面试考官由县招考办抽取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考官组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回答问题(模拟操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公正准确地为应试者评定分数。
(二)考务组
每个考场设计分员1名、监督员1名、联络员1名。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监督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每个候考室设工作人员2名 (男、女各1名)。候分室设工作人员1名。同时考点设考场管理、安全保卫人员2名。
(三)监督巡视组
由县社会事业领导小组领导和县招考领导小组、县纪委(县监察局)组成。
(四)后勤服务组
根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小组的联络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时间:2012年7月27日8:00起(全天)
(二)考点及考场设置: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程序
(一)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考生于7月25至26日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平路二小巷)凭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试人员于7月27日7:50前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指定候考室报到。考生不允许携带书籍、手机、背包等物品到面试考点,如特殊情况必须携带以上物品的,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讲明情况,并随即将手机关闭交考务办统一保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取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超过7:50未报到的作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处理。
(三)应试人员报到后,由考务人员组织抽签,确定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顺序,应试人员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顺序登记表》上签字。同时由考务人员宣读《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知》,并在候考室张贴。
(四)相关工作准备完善后,监督员将《考官评分表》、《考官记分平衡表》、《成绩评定表》等材料分别放置于主考官、考官、计分员座位上,并将考官带入考场。考官关闭手机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五)主考官按统一的主持词主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过程,监督员从主考官读第一道题目时开始计时,每位应试人员的答题(或操作)时间为15分钟。应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序号,不能向考官介绍姓名及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姓名者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至结束还剩2分钟时,由监督员提醒应试人员“时间还剩2分钟”;到15分钟时,监督员发出“时间到”的终止信号,主考官立即宣布该应试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
(六)每位应试人员每答(操作)完毕一道题后必须向考官表明“回答(操作)完毕”,然后由监督员引领出考场,再由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分数。
(七)前一位应试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后一位开始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计分员计算出前一位应试人员的成绩,交监督员复核签字后生效。
(八)后一位应试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联络员将前一位应试人员引领进考场,由主考官当场向其公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签字领取成绩单。以后顺序以此类推(前三名应试人员的分数在考官统一平衡后一起公布)。
(九)应试人员领取成绩单后立即离开考点,不能在考点逗留或高声喧哗,影响他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十)每个考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将本考场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汇总表交考官组签字,并按要求将所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袋后,与联络员共同到考务办签交资料。考务办在所有专业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料当即送交县招考办。
(十二)面试结束后,各考生成绩由县考招办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布)。
六、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如有回避对象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不能推荐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考务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前的就餐等活动,必须集中统一,确保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绝对安全保密。
(二)整个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考务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准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机关工作者。
(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和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对违反公告和方案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联系电话:0852-5226487
监督电话:0852-5221942
凤冈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凤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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