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字〔201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拉尔区实际,经海区政府批准,依据《2017年海拉尔区公开招聘小学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名额:13名。
2.招聘岗位:小学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海拉尔区生源)。
(二)招聘条件
1.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各类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3.符合条件人员必须参加此次报名考试,不参加本次考试或考试缺席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主要按报名、笔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
报名地点:海拉尔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海拉尔区礼拜寺街与西交界街交汇处)
联系电话:8326503 8203718
报名及考务费:报名费20元/人/次,考务费50元/人/次。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进行填写,并携带一寸蓝底近照3张、考生档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不得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海拉尔人民政府网或海拉尔人才网查询。
(二)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如有放弃,按成绩排名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部署。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应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拉尔人民政府网、海拉尔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配,不服从的一律不予录用,并取消以后参加考试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要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举报电话:8326523 8329611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海拉尔人民政府网、海拉尔人才网及相关网站发布。
(七)本《简章》由海拉尔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