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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2882 次 日期:2012-07-24 10: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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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已进入到面试阶段。现将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阶段的工作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是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社会关注度高,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加强对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面试工作。并设立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洱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时间

总体安排面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8月4日,共5天。

每天具体面试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请各位考生特别注意:此时间为面试正式开始时间,考生抽签时间在此时间之前,抽签时间详见《考生须知》)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以内。

三、面试地点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统一设中共普洱市委党校一个考点,共设12个考场,负责全市党群口、政府口单位以及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方税务系统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

四、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 “附件下载”。

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下午的全部考场中有其中一个考场的一名考生带出候考室去考场面试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五、面试最低控制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2012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过程。

六、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七、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从普洱市已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抽调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没有取得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担任面试考官,面试时考官应佩戴公务员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对面试考官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官职责与纪律》。

(二)面试过程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监督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监督人员职责与纪律》。

(三)工作人员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记分核分、引导员、医务、保安等相关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对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工作人员职责与纪律》。

(四)对面试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面试考生须知》。

(五)面试场所设置

1.分别设立面试考官抽签室、考生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记分核分席、纪委监察监督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3.面试考场内人员安排为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记分核分2人、引导员1人,邀请纪委监察、人大、政协各1人进场监督。

八、面试程序

(一)抽调参加当天面试的面试考官、纪检监察监督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引导员于上午7:40之前,下午13:10之前准时进入考官抽签室,由工作人员分门别类组织抽签,抽取面试、监督、记分、引导的考场号,抽签顺序依次为纪检监察监督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引导员、记分核分人员、考官,先抽签结束的纪检监督人员,按照自己抽到的监督考场号到考官抽签室门外领取装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工具箱排队等候收取后续抽签结束走出考官室的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继纪检监督人员之后抽签走出考官抽签室的人员,必须自觉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本考场纪检监督人员的工具箱内(必须关闭,仅收取手机等通讯工具,纪检监督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也必须装入工具箱内),集中统一保管,中午就餐休息时也不得领取,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再领取。

为保证面试考官等抽签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安全,纪检监督人员仅参加当天上午的抽签,下午继续监督上午监督的考场(需要回避的除外);为保证面试效率,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引导员也仅参加当天上午的抽签,下午继续监督上午监督的考场(需要回避的除外)。

已抽签结束的考官立即进入面试考场,各考场面试主考官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在本考场内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拆开面试试卷,考官熟悉面试试卷,主考官组织考官学习测评要求。

已抽签结束的记分核分人员立即进入面试考场,做好记分核分准备工作,熟悉调试计时闹钟,分发考官席上考官使用的《考官打分平衡表》和《考官打分表》,分发主考官的《指导语》,分发考生席上考生使用的草稿纸和笔。

已抽签结束的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立即进入面试考场,做好监督准备工作。

已抽签结束的引导员立即就位,做好引导准备工作。

(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之前,凭身份证、网络打印的面试确认表(须经资格复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作面试准考证使用)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证、面试确认表(必要时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从网络查询),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等物品,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当众抽签:先组织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全部考生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当天上午或下午的面试试卷号,将抽取的面试试卷号立刻报告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便准备面试试卷;再组织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每一小组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考生面试考场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考场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最后组织每组考生抽取面试顺序胸牌号,并指导考生将抽取的面试顺序胸牌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考生进场面试。

(三)面试主考官准时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号从第一号开始依序引导考生进场面试(引导员引导至考场门口停步,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考生引入后在考场门外等候不得离开),考生自已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首先向考官报告或问好(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介绍自己的姓名、籍贯、简历以及父母姓名等其他无关或影响面试的事项,违反规定的,考官将酌情扣分),在得到主考官示意后就座。

面试主考官首先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中是否有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果有需要回避的,请你直接向纪检监察人员提出,与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后调整”。

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或举报,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回避或举报,立即进行面试。

回避程序核实结束后,主考官用普通话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考生回答问题时必须讲普通话,每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时间一到,面试考场内准备的计时闹钟会准时响起提示考生停止答题。

(四)考官打分。每面试完一名考生,考官给面试考生打分,打分结束后,监督人员收集考官打分的《考官打分表》,核对后交记分核分人员计分,记分核分人员收回考生席上的草稿纸,更换新草稿纸。

(五)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记分核分人员负责审核计算《面试成绩汇总表》,具体方法为:将考官打分的各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乘以权重,即为各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即为面试考生的最后面试得分,并填写《面试成绩报告单》。主考官、记分核分人员、纪检监察监督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名后成绩生效。

面试主考官通知引导员带领下一名考生入场,面试依次进行。先面试结束的考生在考点附近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六)当天上午或下午本考场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通知引导员引导全部考生返回面试考场听候宣布面试成绩,主考官必须宣布两遍及以上,并应询问考生是否听清楚,如考生回答未听清楚,应再宣布,直至考生回答听清楚为止,面试成绩必须在面试的上午或下午结束后当场宣布。

(七)面试成绩宣布后,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记分核分人员将《考官打分平衡表》、《考官打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成绩报告单》、试卷、草稿纸整齐理顺,在纪检监督人员陪同下交到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设立的考点考务办公室,以便及时计算综合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入完毕后,考点考务办公室在面试考点张贴公告,当天上午宣布的面试成绩在当天下午张贴公告;当天下午宣布的面试成绩争取当天晚上张贴公告(最迟次日上午张贴公告),张贴公告五个工作日以上。

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公告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果发现公告的面试成绩与面试考场宣布的不一致以及其他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知情不报,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考点考务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涉及问题的考场将重新组织面试。

(八)成绩计算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最终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 (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以官方公布数据为准(官方对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予以公布)。

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一致,再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九、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按规定还需要开展体能测评。三项工作的实施顺序从2012年起明确为先进行体能测评、再进行体检、最后进行考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一次性递补人员。但在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中如有反映或举报,问题未查清或没有做出结论前,如涉及递补的岗位暂不递补。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必须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按照或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所附标准于2012年8月7日前(具体测评时间以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通知时间为准)在思茅统一开展体能测评工作。报考其余岗位的人员不进行体能测评。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若出现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的岗位排名,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体能测评方案制定后,必须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及相关监督部门将到测评现场进行监督;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必须于体能测评结束当天或次日上午将体能测评结果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体检

普通岗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若前期体能测评阶段没有递补过人员,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时,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及体检;前期体能测评阶段已经有过递补人员的,不再开展递补。

报考市直政府口单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8日12:00之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报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招考单位预定8月9日上午带领考生到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

报考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普洱市地税系统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于2012年8月8日12:00之前到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报到,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预定8月9日上午带领考生到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果于8月13日前报市人社局。

各县(区)的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安排确定,但体检结果必须于2012年8月17日前将体检结果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的体检可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直接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也可由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委托招考单位带领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县(区)级党群口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与各县(区)委组织部联系体检事宜。

报考县(区)级政府口岗位(含报考交通运政系统岗位)、乡(镇)级党群口和政府口岗位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请与各人社局联系体检事宜。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面试确认表,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委托的招考单位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并在体检当天空腹前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在体检当天憋尿;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在做出体检结论前,体检医院如对考生个别项目无法作结论时,可以由体检医院联系组织、人社部门或委托的招考单位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进一步检查(因尚未做出体检结论,此时的进一步检查不是复检);对在县(区)级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必须由县(区)级组织或人社、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需要复检的考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及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以便安排复检。市级医院不能确定的由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复检。

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一次,体检“合格”以外的结果全部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各级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完成体检后,体检结果不允许个人领取,医院方面不允许接受体检人员的个人咨询,不能由体检医院直接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只能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委托的招考单位取回。

(三)考察

1.考察方法:市直招考单位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市人社局或市人社局委托市直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普洱市地税系统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具体负责实施;县(区)级党群口招考单位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或委托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区)级政府口(含报考交通运政系统岗位)、乡(镇)级党群口和政府口招考单位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县(区)人社局或委托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考察内容: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察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报考期间表现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录用考察的具体操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如果确实需要,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若前期体能测评和体检阶段都没有递补过人员,统一在一个批次内递补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前期体能测评或体检阶段已经有过递补人员的,不再开展递补。

全市的考察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县(区)于2012年9月4日前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根据规定的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进度。如全市的体检考察工作提前结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在省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前安排我市的录用工作。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如原来与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签订过“人事代理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出具所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与同一个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多段人事代理协议的,出具一个人事代理证明,分段说明即可;与多个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多段人事代理协议的,要出具多个人事代理协议),因为录用后有可能涉及工龄计算的问题。

十、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市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若此次考试录用的其他环节有反映或举报,照此执行。

(三)录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普通公务员岗位和公安岗位分别填写《云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纸张规格为16K)一式二份、《云南省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纸张规格为16K)一式三份(此二份表格可从GWYGLKGGYX@163.COM下载,密码2122289),与考生的体检材料、政审材料、考察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上报(森林公安的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复印单位盖章)。

为便于考生档案规范化管理,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录用审批表必须为电子表格打印的表格。

各县(区)考生的上述材料,县(区)级党群口的招考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县(区)级政府口、乡(镇)级党群口和政府口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市直政府口招考单位考生的上述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全市地税系统考生的上述材料由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报市人社局签署意见后报其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除暂缓作出考察结论及暂缓录用的情形外,全市录用工作拟于2012年10月底以前完成。

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公务员录用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初任培训(预计2012年10月)

根据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有关规定,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制定培训方案,预计于2012年10月底前对全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纪律和相关事宜

(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认真做好落选考生的解释疏导工作。

(二)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联系和互相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整个过程必须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和考录监督巡视员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

当天上午或下午面试全部结束后,允许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领导、考官、考生、工作人员进行正常范围内的采访活动。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网络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中,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部门具体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面试考官、监督人员、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 录用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为考生说情、给各类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干扰影响面试工作的其他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将通报其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整个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请人说情等各类违反纪律的考生,都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为增加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的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欢迎招考单位领导、新闻媒体和社会人员、考生家长到场旁听。每个考场设10个旁听席位,报满为止,旁听人员需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需参加旁听的人员,持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科申请办理,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也可于面试当日面试开始前到面试考点申请办理旁听手续(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旁听人员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旁听,违者由考场监督人员处理。

(五)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除笔试网络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外(笔试网络报名费还可根据规定进行减免),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考生遇到任何部门或单位收费,考生可要求收费部门或单位出示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如果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依据,考生可拒绝交费,也可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同时还可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六)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考生必须经常地、及时地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工作安排、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我市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属于市级统一公告公示范围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事宜都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上公告。

附件下载:点击此处下载面试人员名单

附: 录用面试流程等相关资料共15份。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联系电话号码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08792141632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22289
中共思茅区委组织部 08792130764 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2126594
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 08793209039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316289
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08794239438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4232271
中共景东县委组织部 08796221419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6220756
中共景谷县委组织部 08795225490 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5226504
中共镇沅县委组织部 08795816292 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5814858
中共江城县委组织部 08793721023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721280
中共孟连县委组织部 08798720958 孟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721588
中共澜沧县委组织部 08797220071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240
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 08798343608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8345263
    普洱市地方税务局 08792302703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08792306612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8792146551

注:如有举报,除组织、人社部门外,还可向各级纪检监察、人大、政协部门举报,电话可通过114查询。

录用面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为了保证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面试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面试时间

总体安排面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8月4日,共5天。

每天具体面试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8: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以内。

二、面试地点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统一设中共普洱市委党校一个面试考点,共设12个考场,负责全市党群口、政府口单位以及省属垂管委托招考的地方税务系统招考职位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方法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程序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之前、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3:00之前,凭身份证、网络打印的面试确认表(须经资格复审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作面试准考证使用)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宣布应试人员纪律要求,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身份证、面试确认表(必要时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从网络查询),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等物品,统一集中保管。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当众抽签:先组织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全部考生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当天上午或下午的面试试卷号,将抽取的面试试卷号立刻报告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以便准备面试试卷;再组织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每一小组中采取随机或自荐等方式选出一位考生)抽取考生面试考场号,并指导抽签考生将抽取的面试考场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最后组织每组考生抽取面试顺序胸牌号,并指导考生将抽取的面试顺序胸牌号填入抽签表相应位置。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领考生进场面试。

面试主考官准时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号从第一号开始依序引导考生进场面试(引导员引导至考场门口停步,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考生引入后在考场门外等候不得离开),考生自已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首先向考官报告或问好(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介绍自己的姓名、籍贯、简历以及父母姓名等其他无关或影响面试的事项,违反规定的,考官将酌情扣分),在得到主考官示意后就座。

考生就座后,应及时观察并作出如下判断:

1.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2.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中你是否看见有单独约见过考生或家长的人员(听说的不准提出)?

3.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中你是否看见有参加过可能影响面试工作公正性请托的人员(听说的不准提出)?

4.面试考官中你是否看见有举办过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的考官(听说的不准提出)?

当面试主考官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记分核分人员中是否有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或举报的,请你直接向纪检监察人员提出,与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后调整”,此时,考生应及时作出答复,以免耽误时间。

回避程序核实结束后,主考官用普通话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考生回答问题时必须讲普通话,每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时间一到,面试考场内准备的计时闹钟会准时响起提示考生停止答题。

五、其他事项

1.面试考生必须尊重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配合考官、工作人员维护好考场秩序和其他相关场所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面试氛围。违反规定的,按扰乱考试秩序严肃处理。

2.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对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下午的全部考场中有其中一个考场的一名考生带出候考室去考场面试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物品,已经带入的,应自觉交到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统一保管,如不按指定位置统一保管,视为违纪,待面试结束后到候考室门口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面试考生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随意出入,上卫生间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4.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在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吸烟。

5.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面试结束考生先到候考室门口领取本人的通讯工具等物品后应立即离开,在考点等候通知,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由引导人员引领考生返回考场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主考官宣布成绩时,如果考生没有听清楚,当时在面试考场可向主考官提出重新宣布,直至听清楚为止。

7.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整理清楚,录入完毕,在考点公告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果出现公告成绩与面试考场宣布的不一致,考生应及时直接与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8.组织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其目的是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充分体现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逐步走入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过程中,考生不得找人说情、干扰考试录用工作秩序和给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体检阶段具体从事体检的医生)以及各个环节上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影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公正性。

9.在公务员面试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考生,都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经常地、及时地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网站进行查询而导致不按时参加网上确认、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我市整个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属于市级统一公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事宜都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uershi.gov.cn、普洱党建网:www.pedj.gov.cn、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ers.gov.cn上进行公告。

附件:普洱面试名单.xls(下载)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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