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清丰县高学历人才2017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387 次 日期:2017-10-14 15: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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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清丰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拟引进高学历人才58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等见《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采取统一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和大河清丰网站(http://www.qingfengw.com)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引进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102房间(清丰县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1份;填报《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其中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试预备人选。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大河清丰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100分。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大河清丰网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考察期间不能及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大河清丰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引进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feng.gov.cn)和大河清丰网站(http://www.qingfengw.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免错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引进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清丰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3—7219012

监督电话:0393-7228856

1、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计划表

2、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专业类别说明

点击下载附件1-3

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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