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宁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选聘划转基层警务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401 次 日期:2017-10-11 11: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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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警务基础工作,有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按照《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事业单位选聘划转基层一线警务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中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中宁县公安局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聘划转一批事业编制基层警务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县各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等有关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选聘划转基层一线警务工作人员9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1名。

岗位职责:开展治安防范、交通管理,依法协助查办案件、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开展公共安全信息采集、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调解矛盾纠纷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除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10月09日前已毕业且取得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09日至1999年10月09日期间出生);

4.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的;

2.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选聘对象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中宁县公安局政工室(315)。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聘划转证明(加盖公章);

3.《中宁县公安机关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本人当年度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报名人员要保证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四、目测(10月14日前)

目测由中宁县公安局负责。目测的主要内容是:拟选聘划转人员的身高是否符合选聘要求、体形是否端正、身体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或疤痕、有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资格审查(10月15日前)

中宁县县公安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划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将人员信息报县编办对是否在编、占编性质、身份类别等进行审核确认。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一)体能测评(10月中下旬)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安厅组织实施。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二)组织考察(10月30日前)

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从勤能廉纪德、工作表现、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

名单

(三)体检(11月10日前)

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自治区纪委派驻公安厅纪检组全程监督,出现体检不合格,有条件递补的进行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核减选聘计划。

七、办理选聘划转手续(11月底)

拟选聘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程序报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公安厅政治部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备案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流动转聘手续,纳入公安机关成立的“社区警务管理中心”,并确定岗位及待遇。县公安局协调编制、财政部门及时将编制、经费划转至公安局。

八、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选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宁县公安局、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选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中宁县公安局公开发布的公开选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报考者在公开选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公开选聘划转警务工作人员由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抓紧推动落实,确保如期圆满完成选聘划转任务。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证此次选聘划转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被选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955-5035973、5033927

举报电话:0955-5022087

中宁县公安局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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