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7月21日至8月4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8月15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交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5--21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准考证。
(四)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均设置考场。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3368333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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