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孤儿集中收养的目标,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福利机构实际情况,现面向特克斯县公开招聘福利机构服务管理人员55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了结论的人员;
4、被原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和专业要求
初中及初中以上,贫困户或低保户、已在福利院就业的服务人员、持有护理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3、年龄及身体条件
(1)护理人员、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保安、保育员及厨师年龄5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庄,懂双语;
4、要求特克斯县本地户籍。
二、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9 月 26 日至 9 月 30日。
2、报名地点:特克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一楼B厅人社局窗口)。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按照《特克斯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管理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条件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由县人社局和民政局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特克斯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管理人员报名表》。
(二)面试
面试统一用汉语进行。
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工作方案要求及报考职位的类别,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小组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要求:
1、健康情况良好,符合岗位值班要求;
2、有工作经验优先;
3、能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岗位工作;
4、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5、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三)体检、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和考核。
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核实上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特克斯县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具体要求以简章和相关规定为准。
业务电话:0999—6621443、6629267
监督电话:0999--6623029
附:
特克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