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特委派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为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定向招聘劳务派遣用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依法合规、统一组织、择优录用”原则进行。
二、招聘机构及用工方式
招聘机构: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用工方式:招聘的劳务用工与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辖内的张店区(含南定)、博山区、临淄区基层网点从事柜员等业务一线岗位工作。
三、招聘范围
1、学历要求:原则上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届(2010-2012)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军队院校毕业生等)、入行时应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内(2010-2012)毕业的归国留学生(需取得国家留学生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3、专业要求:原则上为财经管理类相关专业,包括金融、财政、贸易、会计、经济、管理等。
四、录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3、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符合我行亲属回避的规定。
五、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便已录用,劳务公司也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E-MAIL邮箱、手机等)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
2、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近期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2年7月份毕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请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自制简历一份,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至中国银行淄博分行(张店区柳泉路49号,人民路与柳泉路交叉路口北行100米路西)7楼南首人力资源部报名。
3、报名时间自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止(周六周日除外)。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181126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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