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 阅读:1015 次 日期:2017-09-26 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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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59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56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3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00名。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相关工作安排,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接收推免生人数计入各专业计划招生录取人数,报考前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已录取推免生名单,对照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合理填报志愿。

三、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须达到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录入志愿信息时,学习方式录入“非全日制”、就业类别录入“定向”。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要求报考。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除复试科目栏注明“接收同等学力报考”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类别(领域)外,其它全日制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2017年11月9日至12日,每天9:00~16:00)

地点及手续:报考南京林业大学并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到南京林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在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到其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参加考试所在省市通知要求为准)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此外,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考试。

第三阶段:打印《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系统关闭后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报考类别

1.非定向

报考非定向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

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学习方式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外,我校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全日制考生报考。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定向生(在职考生)报考。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不调入人事档案,学习期间,学校将不提供住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目前,我校仅限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关于学费、学制和奖、助学金的说明

(一)2018年学费标准如下:

培养类型 招生学科 学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所有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会计 20000元/生/年
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10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 会计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 23000元/生/年
艺术设计 15000元/生/年
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10000元/生/年

(二)学制:

1. 学术型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工程硕士(0852)所有专业领域及风景园林(095300)、艺术设计(135108)、广播电视(135105)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制为2年。

(三)奖、助学金:

1. 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每年评审1次,不限名额和奖励次数,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获得;

2. 学校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2)调剂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3)推免生还将一次性获得“推免生优秀奖学金”5000~8000元;(4)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学金分别为12000元(20%)、8000元(50%)和6000(30%),国家助学金6000元保持不变;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4.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

5. 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并建议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业绩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

6. 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将采取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五、其它

1. 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另行公布。

2. 复试选考科目原则上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

3.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4. 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毕业证书原件。

六、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27119、(025)85427772

E-mail:grad2@n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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