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按照2017年度武清区 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补充招聘教师工作。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4个,其中:高中、职校岗位4个,初中、体校岗位4个,小学岗位6个。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5日至1999年9月25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2017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职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