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 阅读:2366 次 日期:2017-09-21 15: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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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专业,具有两年及以上计算机系统、设备管理维护相关工作经验;

5.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20日止(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人:冼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22667。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2)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未作出定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理期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高明区档案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选择与职位条件相匹配的人员,经过面试和计算机实操等相关考试,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我局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档案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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