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785号)要求,结合省资格办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滑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滑县户籍人员;
3.人事关系在滑县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 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7〕88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阶段(9月21日7点至9月2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阶段(10月25日-10月27日)
地点: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本人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粘贴照片与网报上传的为同一底版)。
2.空腹体检。
(三)提交申请材料阶段(10月25日-10月27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第三类申请人的特岗教师证明由特岗教师服务所在县核实。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上述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以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p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提交申请材料地点: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三.相关事宜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申请人到安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申请人到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提交材料。
滑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