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满洲里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 阅读:1562 次 日期:2017-09-18 0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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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63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17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6. 限满洲里市户籍(2017年9月1日前落户)或满洲里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7. 具有双学位的考生报考时以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审核报名;

8. 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3. 参加2017年满洲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进入聘用环节人员;

4. 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

5.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满洲里市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定向岗位用于招聘2017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及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或内蒙古生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是指:通过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招聘被正式录用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职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人才网和满洲里日报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com)。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时—9月24日17:00时。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0-150像素,高约140-210像素),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请报考者务必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特别提醒:请考生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00时至9月25日17:00时。

 

(四)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9:00时—9月26日17:00时前(节假日休息)到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以及《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

2.公共科目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共科目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00时—17:00时。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公共科目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10月10日早9:00时—9月12日早9: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考生的年龄、民族、学历、是否为项目人员等应聘资格条件;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期满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该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专业测试当天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成绩;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6.资格复审时间:10月20日9:00时—23日17:00时(根据招聘单位及职位的不同,具体复审时间请关注满洲里市人才网考试公告)。复审地点: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设大厦三楼)。

7.专业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6日9:00时—27日17:00时。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2.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考试出现名额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等额递补。

3.专业测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专业测试当天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4.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10月22日,地点详见满洲里市人才网考试公告。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40%+专业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2.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市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七)录用和待遇

1.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 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3.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10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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