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组通〔201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三穗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遴选的职位、名额和对象
(一)职位和名额: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
(二)遴选对象:县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三、遴选的基本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写作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遴选的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由县直属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方案。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17日—7月19日17:3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县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提供《干部遴选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4张。报名参加遴选人员携带相关报考材料到县直机关工委审核。遴选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取消该职位遴选。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准予参加遴选。
(四)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干部的基本素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业务知识等。
(五)考察。根据测试成绩,取前2名进入组织考察(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正式遴选人员,呈报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公示对象。
(七)公示。在考生所在单位公示一周时间。
(八)调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遴选人员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吴代光同志任组长,副组长:杨荣荣、刘宗元、杨桂平、龙志林,成员张应芝,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龙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务。
六、严肃遴选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4522771。
联系人:龙志林联系电话:4522465
中共三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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