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监察审计办公室纪检监察业务助理1名,欢迎应聘。
一、任职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 熟悉电子办公,熟练使用office相关软件;
其他要求:中共党员;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工作踏实严谨,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主要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起草纪检监察工作的文件、计划、总结、报告;负责有关文件的上报和印发工作;
2、协助做好学校党风党纪廉政宣传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及文字工作,督促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根据领导安排,做好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起草相关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和单位网站的管理、更新和维护;
6、负责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实施纪检监察相关的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和有关文章;
8、协助单位领导对采购和招投标及组织人事、招生考试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10、负责纪检监察各类文件材料的登记、传阅、保密、保管和建档工作;
11、协助开展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薪酬参照学校体制内同等人员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务必填写《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recruitment@stu.edu.cn,并注明报名岗位(纪检监察业务助理),没有提交报名表者将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公布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面试人选名单。
(三)考察考核
考察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健康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将在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拟聘人员,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或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候补人选将递补为拟聘人员。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对象包括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7月份前毕业的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汕头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4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聘用结果等,可登陆汕头大学诚聘英才网(http://job.stu.edu.cn)查询。咨询电话:0754-86502344,联系人:张老师。
(五)汕头大学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可乘6、17、21、27、39路公交车,汕头大学站下车)。
汕头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