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政法委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和《关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和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的批复》(南委办〔2017〕94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案多人少、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司法辅助人员4人。主要从事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巡仓等辅助性工作。
2.行政类辅助人员1人。主要从事检察文化建设、信息调研、宣传等文书辅助性工作。
3.检察技术人员1人。主要从事检察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年龄为20至30周岁(即1987年8月3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
(1)男性,要求法律类专业,具体专业条件见职位表。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速记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2.行政类辅助人员:
(1)男女不限,要求中文及新闻学类专业,具体专业条件见职位表。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3.检察技术人员:
(1)男女不限,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具体专业条件见职位表。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其他不得聘用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连南县三江镇顺德大道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01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官方网站(县政府http://www.liannan.gov.cn/)下载《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退役军人证、其他相关证书和从事过司法辅助工作的单位证明等(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考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成绩共100分,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构成。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写作等。考试请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面试人选以笔试考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如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布。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相同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检察院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相同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一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解除合同。
五、人员管理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连南县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相同职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成绩2017年内有效,期间我院政府购买服务司法辅助类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所有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63-8672339,联系人:黄敏珍/蒋琴思。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