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不含法检系统)面试考生规则
来源:云南省公务员局 阅读:2543 次 日期:2012-07-12 09:43:2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参加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不含法检系统)面试考生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考生规则

(一)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二)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抽签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及草稿纸,由引导员带领至指定地点。

(七)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不准喧哗吵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